变更名称登记,是接受委托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》、《企业国有产权专让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永明版财税服务代为委托人办理公司变更名称登记申报的代理服务。专业的工商变更登记代理服务,让委托人在深圳办理公司变更名称的登记工作上省心、省钱、更省力。
一、变更名称登记所需资料:
(1)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(内资)公司变更(备案)登记申请书》(原件1份);
(2)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(原件1份);
(3)经办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,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(复印件1份,须加盖本企业印章,并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);
(4)股东(大)会(股东代表大会)决议(原件1份);
(5)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(原件1份,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);
(6)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(原件1份);
(7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(原件1份)。